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保卫处关于开展校园车辆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8

全校师生:

为深刻吸取近期涉校交通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有效压降、遏制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广州南方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广州南方学院交通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南方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校园车辆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广州市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纪要》有关“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校内交通安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对校园车辆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危害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行车秩序和消防安全,增强师生员工交

通法规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校内交通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整治重点

(一)超速驾驶行为。包括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超速行驶行为。

(二)不文明行车行为。包括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车、不礼让行人、噪音扰民,以及电动自行车危险驾驶行为。

(三)车辆违规停放行为。包括车辆随意占道停放、阻塞消防救援通道与安全出口,私拉电线充电,以及将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等。

(四)未备案车辆违规使用行为。包括未登记注册机动车长期在校内停放使用,以及未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在校内使用。

(五)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行为。包括各类车辆长期占用校内公共空间资源,重点清理无主弃置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至 2026 年 5 月底结束。

四、整治措施

(一)机动车辆(救护救援及执勤警用车辆除外)

1. 超速行驶 。机动车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 公里 /小时,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超速将给予警告提醒,一学期内累计超速 3 次(含),相关车辆列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取消车辆进校权限;临时入校车辆超速 1 次即列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谢绝再次入

校。

2.违规停放。机动车须在划定车位内有序停放。登记注册车辆一学期内违规停放累计 3 次(含)的,相关车辆列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取消车辆进校权限;临时入校车辆一学期内违规停放累计 2 次(含)的,列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谢绝再次入校。

3.限时未驶离。未备案临时入校车辆禁止在校内过夜或长时间停放,违规车辆将收到限时驶离通知,逾期未驶离校园的,车辆列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谢绝再次入校。

4.不文明行车。机动车(含摩托车)在校内行驶应礼让行人,规范行驶,禁止连续鸣笛或轰油门发出噪音,如有违反,须立即按要求驶离校园,否则给予锁车管制。

(二)非机动车辆

1.超速及违停。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内。如有违反,违规车辆将给予锁车管制,车主须签署文明使用车辆保证书后方可解除申请。一学期内违规达 3 次(含)的车辆,其解除管制申请不予受理,并依规给予车主纪律处分。

2.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严禁置于楼宇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严禁携带蓄电池进入宿舍或其他校舍内充电。如有违反,违规车辆将给予锁车管制,并责令车主限期将违规车辆处理出校 ,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车主纪律处分。

3.车辆未备案。根据《广州南方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2025 年 7 月起,不再新增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自本通知发布日起,仍在校内使用的未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将给予预警并登记车架号,车主须尽快自行处理出校,逾期未自行处理的,将给予集中锁车管制,直至车主自行处理出校。

(三)弃置车辆清理

个人弃置车辆应自行及时处理出校园,避免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符合车体残破、车身严重积尘、车架生锈、车胎无气、链条锈脱、部件残缺等特征的,视为无主弃置车辆(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经预警、规整、公示后统一处理出校园。请各单位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车辆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反馈,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