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学生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专注力”培养项目成长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8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规范课堂行为,切实提升学生的专注力与学习实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成长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专注力”培养项目成长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项目类别

1.“专注力”成长学时:一门及以上课程达到认定条件,每门课程记录2个成长学时。

2.课堂“专注之星”成长学时:本学期三门及以上课程达到认定条件可参评课堂“专注之星”,获评“专注之星”可记录1个成长学时。

同一课程不重复记录成长学时。“专注力”培养项目成长学时累计10学时即可赋予学生成长学分0.5学分(必修)。

三、认定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严格执行课堂“约法三章”,携带课程指定教材,在前排区域就座,抬头听课,严禁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遵守纪律,积极与老师互动,主动思考,创造性学习;认真做好课程笔记,形成规范记录。

(四)学生申报“专注力”成长学时和课堂“专注之星”的认定课程,须于本学期内完成该门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且申请人在本学期内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形。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于2026年7月3日前填报《“专注力”成长学分认定记录表》(附件1),连同课程笔记交由任课教师鉴定后,提交所在学院审核认定。参评课堂“专注之星”认定的学生另需提交《课堂“专注之星”自荐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于 2026年7月17日前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课程笔记等进行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的“专注力”成长学时认定名单和课堂“专注之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学校审核

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报送的课堂“专注之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申报认定课程后,因特殊情况又办理了该门课程缓考,认定资格则保留至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展,具体另行通知。

(二)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17日前将本单位的课堂“专注 之 星 ” 推 荐 名 单 ( 附 件3 ) 电 子 版 报 送 至 学 生 处 邮 箱 :xgb@nf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三)获得“专注力”成长学时认定的学生,其成长学时由各学院于 2026年7月30日前统一录入学生成长教育管理系统。

(四)获得课堂“专注之星”认定的学生将择期予以表彰,其成长学时由学生处于2026年8月31日前统一录入学生成长教育管理系统。

(五)学生处将组织开展优秀课程笔记征集展示活动,学院可推选优秀课程笔记,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

1.“专注力”成长学分认定记录表

2.课堂“专注之星”自荐表

3.课堂“专注之星”推荐名单


学生处

2026年3月18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6179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