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时间:2026-06-10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 “ 三全育人”工作,充分发挥高年级优秀学生的朋辈引领作用,切实帮助新生坚定理想信念、适应大学生活、明确学业规划, 扣好大学的 “第一粒扣子”。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6—2027 学年朋辈辅导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每个新生班级原则上配备 1 名朋辈辅导员。
2.普高新生朋辈辅导员的选聘对象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聘期 1 学年。
3.专升本新生朋辈辅导员的选聘对象为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聘期 1 学年。
4.从朋辈辅导员中推选 1 名年级朋辈辅导员,负责统筹学院朋辈辅导员相关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记录,在同学们中有较强的正向影响力。
2.工作态度端正,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
3.熟悉学校、学院学生工作, 了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培养工作,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具有强烈的上进心和使命感。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 50%,无挂科记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发展对象或主要学生骨干及成绩优异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1.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发布朋辈辅导员选聘通知,原则上优先选聘本学院学生,不足的可以选聘其他学院学生。
2.学生提交报名材料,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选拔工作,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聘任学生名单后公示 3 天。
3.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拟聘任朋辈辅导员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选聘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协同联动,将朋辈辅导员与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工作。
2.各学院于 6 月 25 日 17:00 前将《广州南方学院朋辈辅导员申请表》(附件 1 )、《广州南方学院 2026~2027 学年朋辈辅导员选聘备案表》(附件 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 314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nfu.edu.cn。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朋辈辅导员申请表》
2.《广州南方学院 2026—2027 学年朋辈辅导员选聘备案表》
3.《广州南方学院朋辈辅导员工作内容及管理考核要求》
学生处
2026 年 6 月 10 日
(联系人:刘盼盼,联系电话:020-6179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