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学生处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朋辈辅导员评议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1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朋辈群体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学校育人工作总体部署及实际需求,现决定开展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评议推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宗旨

通过表彰先进典型,推广朋辈育人经验,构建“选聘—培养—考核—激励 ”闭环管理体系,激励朋辈辅导员队伍创新工作模式,提升育人实效,形成“高年级带低年级、先进带后进 ”的良性育人生态。

二、评议对象

2025—2026 学年在岗满 1 学年的朋辈辅导员。




三、评议内容

(一)新生联络、入学教育等工作;

(二)接受新生相关问题的咨询,为其答疑解惑,帮助新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情况;

(三)所带班级思想政治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学业生涯规划等工作的情况;

(四)所带班级“朝阳之约 ”计划、“开卷行之 ”计划等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长工作开展情况。

四、评议程序

(一)朋辈辅导员自评:朋辈辅导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表》 (附 1),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表交给所带学生学院。

(二)学生评议: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对其朋辈辅导员的评议工作,评议形式自定。

(三)学院评议:各学院可通过召开朋辈辅导员述职、评议推优会等方式开展评议推优工作。根据朋辈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个人述职等情况, 确定各朋辈辅导员评议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 3 天。

(四)学校审核:学生处统筹有关单位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报学校审定。

(五)表彰奖励:根据学院评议及学校审核结果,授予广州南方学院“优秀朋辈辅导员 ”“ 十佳朋辈辅导员 ”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评议推优

开展评议推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与不称职三个等级。

(一)各学院可根据评议结果按本单位在岗朋辈辅导员人数20%的比例评选2025—2026 学年“优秀朋辈辅导员 ”,不足一名可按一名评选。

(二)学院可从“优秀朋辈辅导员 ”中遴选推荐表现特别突出的参评“十佳朋辈辅导员 ”。朋辈辅导员总数超过20 人的学院推荐不超过 3 人参评,10—20 人的学院推荐不超过 2 人参评,不足 10 人的学院推荐 1 人参评。

六、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对本单位朋辈辅导员学年工作进行总结,主要突出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字数不超过 2000 ),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新闻报道、图片、成果材料),格式参考《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 学年学院朋辈辅导员工作总结报告》(附件 2)。

(二)学院评选的“优秀朋辈辅导员 ”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 学年优秀朋辈辅导员申请表》(附件 3)。

(三)请各学院于 2026 6 25  日前完成评议推优工作,将《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工作总结报告》 (附 2)、《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 学年优秀朋辈辅导员申请表》(附件 3)、《广州南方学院 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评议结果汇总表》(附 4)等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4 ,并汇总所有附件电子版以“××学院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评议推优资料 ”命名发至邮箱 xgb@nfu.edu.cn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把总结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再教育、再总结、再提升的过程, 通过总结评选活动推动朋辈辅导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各学院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工作与学年总结相结合的原则,真正选拔出朋辈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可信、可学的优秀榜样,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 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表

2.广州南方学院 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工作总结报告

3.广州南学院 2025—2026 学年优秀朋辈辅导员申请

4.广州南方学院 2025—2026 学年朋辈辅导员评议结果汇总表









                                                      学生处

                                                        2026 6 11 日


                           (联系人:刘盼盼,联系电话:020-6179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