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做好教师 安全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8 18:38:0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按照省、市、区师生返校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教师返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返校时间

5月21-22日

考虑到入境旅途中转感染风险较大及入境后集中隔离等实际情况,现居境外(含港澳台)的教师暂不返校。

二、教师返校要求

1.仔细阅读“教师返校指引“(见附件1)并严格遵守各项要求。

2.通过“中大智慧南院“企业微信号(进入企业微信号APP→工作台→健康上报,下同)每日10:00前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3.返校前解除居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除每日10:00前在“中大智慧南院“企业微信号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外,还须提供社区或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开具的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4.请于5月19日前填写《教师及随返人员统计表(第二版)》(见附件2),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校园管理部邮箱:lujx@nfu.edu.cn,并抄送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b@nfu.edu.cn,5月19日后各单位将纸质版报校园管理部备案。请将统计表和邮件名命名为:单位名称+统计表名称。

5.由湖北(含武汉)返穗的教师,返穗前应提前报告学校和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凭电子健康码进行分类管理。持红码、黄码或无码者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6.由湖北(含武汉)持绿码返穗教师,返穗前应提前报告学校和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凭电子健康码进行分类管理。

(1)属14天前返穗的,按现行社区管理规定执行。

(2)属14天内返穗的,应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其中持绿码未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应在当天进行核酸检测;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返穗7天后需再检测一次核酸,结果为阴性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教学单位工作要求

1.承担主体责任。各教学单位防控工作小组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加强健康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健康宣教和人文关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好教职工晨、午检制度,每日下午17:00前向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严格执行因病缺勤、请假登记报告制度和复岗证明查验制度,办公区域入口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各办公室应每日做好清洁消毒和环境整洁卫生,并保持自然通风换气。

四、工作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宋得福 13632241159

人力资源部:席佳 18312035588

校园管理部:练淑仪 13450387385

保卫部:欧阳嘉伟 13560000032

医务室:梁海华 13710069388


附件:1.教师返校工作指引(第二版)

2.教师及随返人员情况统计表(第二版)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20年5月16日

上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 学生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