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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20-01-11 17:27:04      

中大南方保卫〔2020〕2号

 

保卫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大南方校办〔2019〕2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全体教职工加强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

各院系通过各种方式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疾病预防和防侵害、防突发事故、防自然灾害、防传销、防诈骗、防盗窃、防踩踏等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并掌握相关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不转发虚假或不良信息,防止产生不良影响,形成不稳定因素。放假回家和返校时,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

二、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结合12月中下旬开展的全校安全检查,各单位对所属区域在寒假前再次进行一次内部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重点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对暂时来不及整改的,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三、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学校内办公场所教职工遵守学校用电规定,离开办公室关掉电源;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拆、私拉电线,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大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的防火巡查力度。居住在校园内的师生员工应积极履行防火职责,确保自身及学校财物安全。在春节期间严禁在宿舍等公共区域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工作

各院系与后勤部门协调,做好放假前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和学生离校后的宿舍封闭工作,教育学生在离校前注意宿舍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最后一名同学离开宿舍要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防止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做好学生回家及返校乘车安全工作

各院系要密切关注学生乘车安全,提醒学生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在正规客运站乘车等;严禁学生包租无营运资质非法车辆,密切关注,发现情况及时劝阻,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六、假期值班电话

保卫部:13924076110/6110,020-61787896。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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