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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5 10:21:37      


招标编号:南院招(服)【2022】10号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方学院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广州南方学院坐落于广州市从化温泉镇,在校学生二万余人。本次垃圾清运和处理范围为广州南方学院校园内垃圾(含生活垃圾、树叶及草等)的清运和处理,每天日产日清。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清运地点:广州南方学院内或指定垃圾中转站。

2.清运频次:每天2次(垃圾压缩车容量为10吨)。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新生开学、学生毕业离校、维修、检查等特殊情况,应根据学校需求免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3.清运时间:上午10:30,下午16:30(或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安排调整)。

4.清运要求:

1)每天按照明确规定的清运频次以及清运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打包垃圾的清运,确保校园垃圾清理及时到位。

2)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措施,校内清运车辆运输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在作业过程中,按照清运垃圾管理规定操作要求作业,对校园所产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每天清洗打扫校园垃圾站区域以及按规定操作要求清洗和消毒场地、垃圾桶及机械设备等,保证校园垃圾站及其周边区域整洁。

5)运输校园垃圾时,应符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运输垃圾。

6)校园垃圾需运输至合法合规的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处理,垃圾运输车辆离开学校校门后即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配置专业垃圾清运车辆

6.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的开展均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同时在履约过程中应接受学校监督,并依学校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7.进入校区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

8.进入学校的清运车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学校车辆管理制度,按交通规则及校区内的路标、交通指示牌指引行驶。

9.垃圾清运车、运行线路、垃圾排放处理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垃圾处理场地必须是从化区主管部门指定位置。

10.不得将中标的垃圾清运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人。

四、项目预算:***

1.垃圾量按8吨/天包干,每月按30天计,每年按12月计。月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元/吨)×8吨/天×30天。

2.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当月支付)。

3.合同服务时间拟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必须良好,没有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情况。

5.投标人必须持有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垃圾清运公司需要办理垃圾清扫、清运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6.投标人必须持有与接纳生活废弃物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

7. 投标人名下必须持有专业垃圾清运车辆

8. 投标人必须具有学校或大中型企业合作经验(提供2个及以上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1)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及价格、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及签订日期等)的复印件;(2)已完成项目的用户单位服务评价)。

、项目参与方式

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http://www.wisdombidding.com招标采购系统注册报名。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可到网址:https://www.nfu.edu.cn/ztb/index.htm下载附件获取需求书,了解项目需求情况

七、项目采购起止时间:

20229511:0020229149:00

、本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359

联系邮箱:ztb@nfu.edu.cn

   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A1行政楼115室

   编:510970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招标需求书


广州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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