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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15:09:00      


招标编号:中大南招(服)【2021】1号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坐落于广州市从化温泉镇,在校学生二万余人。本次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包括校内所有生活及餐厨垃圾清运和处理,其中生活垃圾约8吨/天,清运要求为日产日清。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清运地点:学校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校内)。

2.清运频次:每天2次(垃圾压缩车容量为10吨)。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新生开学、学生毕业离校、维修、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根据学校需求配合免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3.清运时间:上午10:30,下午16:30(或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安排调整)。

4.清运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校园垃圾站及周边区域清洗打扫,垃圾桶清洗消毒,保证校园垃圾站及其周边区域卫生整洁。

5.配置专业垃圾清运及餐厨垃圾清运车辆,同时配备足量的中转垃圾吊桶。

6.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的开展均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同时在履约过程中应接受学校监督,并依学校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7.进入校区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

8.进入学校的清运车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学校车辆管理制度,按交通规则及校区内的路标、交通指示牌指引行驶。

9.垃圾清运车、运行线路、垃圾排放处理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垃圾处理场地必须是从化区主管部门指定位置。

10.不得将中标的垃圾清运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人。

四、项目预算:62万元。

1.垃圾量按8吨/天包干,每月按30天计,每年按12月计。月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元/吨)×8吨/天×30天。

2.结算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寒暑假顺延下个月支付)。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必须良好,没有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情况。

5.投标人必须持有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垃圾清运公司需要办理垃圾清扫、清运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6.投标人必须持有与接纳或转运生活废弃物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

、项目参与方式

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http://www.wisdombidding.com招标采购系统注册报名。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可联系学校招投标中心获取需求书,了解项目需求情况。

七、项目采购起止时间:

202131716:00202132416:00

、本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359

联系邮箱:ztb@nfu.edu.cn

   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A1行政楼115室

   编:510970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招标需求书

附件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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