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时间:2025-09-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精神,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做好2025年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对象
有意愿将户口迁入广州南方学院学生集体户的2025年新生。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0月19日。
三、所需材料
(一)以下三选一:
1.《户口迁移证》原件一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已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各一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原籍未理办身份证、身份证被原籍派出所收缴或遗失身份证的,须提交《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复印件一份(A4纸单面复印)。
(三)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一)有意愿迁入广州南方学院集体户的2025年新生,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好,及时交给班级负责人,以班为单位交到所在学院,提交至所在院系审核。
(二)各院系接收相关材料初审汇总,并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5年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于2025年10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保卫处办公室(若水楼115室),电子版户口迁移登记表以“院系+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命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b@nfu.edu.cn。
(三)保卫处复核后,汇总材料递送至属地派出所终审。
(四)保卫处分批组织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学生前往属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口迁移材料的,最迟应在入学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前,将户口迁移材料备齐,自行到属地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根据相关规定,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正常毕业前,除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变动原因外,不能办理户口迁出。
(三)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户口卡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学生如有需要,可凭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借用或复印,用完即还。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2025年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保卫处
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贾老师,电话:61787896,1392407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