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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4623名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公示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6-16 00:00:00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版)》(中大南方〔2014〕14号)第二章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经教务与科研部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4623名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全院师生对上述任何一名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与科研部反映。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20-61787309(叶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楼     A1-202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4623名毕业生名单.xls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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