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6-21 00:00:00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粤职训函〔2016〕6号)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有关精神,加强我省创业培训(SYB)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有效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广州举办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创业培训(SYB)师资开发核心技术标准要求,讲授成人学习培训教育原理、参与性教学方法、视觉教具、授课技巧和演练SYB培训游戏模块等,学习创业培训班开班组织准备工作,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和质量控制体系等。

二、预报名对象

具有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五年以上成人培训工作经验,从事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服务和创业管理,或成功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等社会专业人士。

三、拟定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9日—18日,为期10天;培训地点拟定在广州市。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预报名需知

(一)本次培训分4个班,共有120个名额指标,面向全省招生,凡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皆可报名。广东省职业训练局根据各地预报名人数进行名额指标分配。

(二)请于2016年6月23日(周四)前,将《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预报名回执》(附件1)和《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交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校友工作部(A2-204,陈利斌),电子版(附件1及附件2)发送至clb@zdnfjy.com。

(三)预报名材料上交后,将由学院统一报送广州市职业训练局进行材料审核报送,最终通过情况以省市职业训练局公布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费、教材费由省职业训练局承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培训班由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派创业培训师全程授课。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获取证书后,需参与我院大学生创业指导(教学)工作。

(三)本次培训为全脱产,培训期间实行规范化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正式请假程序,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假,需由派出单位向省人社厅职业训练局报送书面请假函并经批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利斌

联系地址:A2行政楼204就业指导中心与校友工作部

联系电话:020-61787840

附件:

1.《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

                                          就业指导中心与校友工作部

                                            2016年6月21日  

      

上一篇: 关于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