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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部关于2019届毕业生医保报销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9-05-23 00:00:00      

校管〔2019〕28

 

校园管理部关于2019届毕业生医保报销的通知

全体2019届毕业生:

为了使应届毕业生能够在毕业前及时报销校外门诊药费,以及毕业后在本年度仍可以在广州市享受医保待遇,请毕业生做好如下工作:

一、校外门诊药费报销单务必在2019年7月1日(周一)前送到医务室医保办公室(104房)报销,报销药费将于7月5日(周五)发放至本人的校园卡并注销,校园卡注销金额将于9月1日(周日)前退回本人浦发银行卡,详情请留意校园卡注销退费通知。

二、2019年7月1日后,可凭毕业证和医保卡到广州市各区医保局办理医保定点手续(选一间医院定点就诊),就诊时药费在定点医院按医保规定标准直接减免,不需再回学院医务室报销,毕业生可在广州市享受医保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医务室将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本届毕业生医保减员手续。毕业生可在新入职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如尚未就业,可在户口所在地继续办理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医务室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61787810。

 

 

校园管理部(医务室)   

2019年5月22日       

(经办人:梁海华;联系电话:669388/13710069388)

校管【2019】28号:关于2019届毕业生医保报销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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