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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2016年秋季党校培训班开课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9-22 00:00:00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2016年秋季党校培训班开课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16年秋季党校培训班计划于9月24日开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培训班学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社会主义处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人生观;

(二)通过培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

(三)通过培训,使培训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锻炼,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争取入党。

二、学习材料

《入党培训教材》

三、学习要求

(一)服从教学安排,努力学习,深入思考,完成学习任务。分班情况如下:

发展对象培训1班:文学与传媒系党总支学员、公共管理学系党总支学员、外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学员、会计学院党总支学员;

发展对象培训2班:商学院党总支学员、电子通信与软件工程系党总支学员、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党总支学员、机关党总支学员。

(二)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要求各党总支指派专人做好考勤登记;确实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写书面请假条,并经所在党总支同意,向党校负责老师请假。

(三)认真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和支持党校开展工作。

(四)培训期间,请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参加相关知识的学习。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结合本次培训,灵活有效地开展主题活动,开展实践教学,鼓励各党总支联合开展活动。

(五)认真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四、学员违纪及有关情况处理

(一)违反学校管理条例受到处分者,取消学习资格。

(二)无故旷课一次者,取消学习资格;请假超过二次(其中全校集中辅导课超过两次)者,须参加下期重修。

(三)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本期不予结业。

注:综合成绩=考勤纪律分(20%)+实践课程(20%)+结业考试成绩(60%)

五、学员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六、课程安排(见附件)

 

附件:2016年秋季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附件:2016年秋季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docx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联系人:刘兆娟;联系电话:61787176;电子邮箱:zdnfybd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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