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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和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5-18 13:43:37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拟对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延期答辩项目(以下简称2014年延期项目)和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2015年大创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1. 2014年延期项目1个(项目名称:县城图书馆改进与推广——以揭西县为例;项目编号:201412619024;项目负责人:张嘉静;指导教师:周秀梅)。

   2.2015年大创项目中,创新训练类项目已到实施期限,必须参加本次结项;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申请本次结项,亦可在项目到期时申请结项。

二、结项材料

1.结项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1)。

(2)其他佐证材料,如论文、设计成果、专利和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提交要求: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连同纸质版一式六份(必须双面打印)于5月30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6月1日前送教务与科研部黄丽华老师处(行政楼A1-204),电子版发到918714245@qq.com(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三、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2.答辩地点:5教202。

每个项目负责答辩人员应至少提前20分钟抵达答辩地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应提前向教务与科研部黄丽华老师报备(联系电话:61787145/15017589218),如擅自不参加答辩且未报备者,按答辩不通过处理。

3.答辩顺序:按答辩编号顺序依次开始,编号为1-25号的项目上午答辩,编号为26-49号的项目下午答辩(如有调整,以教务与科研部具体通知为准)。各项目具体的答辩顺序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答辩名单》(附件2)。

四、答辩要求和流程

1.答辩要求:

项目结项答辩由项目负责人答辩,如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答辩。

每个项目介绍和答辩的时间约10分钟,答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项目研究成果展现或使用PPT协助展示,如需使用PPT协助展示,请于6月2日前将PPT电子版发送到918714245@qq.com(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有特殊软件需求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2.答辩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5分钟)。

(2)专家评委老师提问(5分钟)。

(3)专家评委老师集中讨论,给出统一的结项意见。

 五、评审结果

1.对答辩通过且结项材料无误的项目,教务与科研部在答辩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答辩结果并发放结项证书。结项报销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部分通过现场答辩但根据专家的评审建议还需进一步完善结项材料的项目,教务与科研部在答辩结束后1个工作日通知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结项材料重新提交到教务与科研部黄丽华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复核,逾期将按答辩不通过处理。

2.对第一次答辩没有通过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此次答辩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应在答辩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将项目建设时间延期一年,到期后再参加答辩。

3.若项目有违规使用经费或提供弄虚作假的结项材料或两次答辩均未通过等情况,则学院有权撤销该项目,被撤销项目的剩余经费将不予以报销。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答辩名单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5月18日

 

(联系人:黄丽华  联系电话:61787145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邮箱:91871424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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