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应用型专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9-10-16 17:17:28      

中大南方教研〔2019〕284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应用型专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校应用型转型相关工作部署,提升课程质量及学科专业建设层次,学校于2018年立项建设21门应用型专业课程,根据项目立项建设标准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大南方财务〔2018〕2号)有关规定,现对该批建设项目(见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成果:

1.课程配套教材建设情况,政校行企共建教材情况,教材编委会对教材编写的指导情况;

2.课程线上资源建设情况,如授课视频、教材讲义、教案等的信息化建设进度;

3.教学手段方法、教学方式改革情况;

4.校企合作共建课程情况;

5.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6.教学设施设备等建设情况;

7.其他的申报书中列明的建设目标达成和任务完成情况。

以上成果统计时间节点为:2018年5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

(二)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的开支计划。

    二、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填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和《项目建设进度表》(附件3),并提供项目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有关教材、教学软件、研究报告以及其他能验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成果的复印件(专著教材类提供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正文若干页即可,不需整本复印),装订成册。

项目负责人、成员退出建设团队的,或出现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应及时向教务与科研部提交变更申请,并及时重签关系经费使用的项目责任书(一式两份),以便顺利使用项目建设经费。

 三、检查结果运用

学校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审核,对进展情况良好,并取得相应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学校将继续予以经费支持;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将限制其经费开支;对没有进展的项目,将收回并终止经费支持,且限制其项目负责人下一年申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并核减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下一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可申报数额。

无特殊原因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视作未参加中期检查,学校将予以限制经费使用。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前汇总提交本单位的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至教务与科研部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版发至zdnfjwb@163.com。

 

  附件1:2017-2018学年应用型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docx

          附件3:应用型专业课程项目建设进度表.doc

          附件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上一篇: 关于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 都是追梦人”情景剧展演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应用型专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