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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6-06 13:49:23      

各单位“双代会”代表团:

经请示学院党委同意,拟于2016年7月上旬,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双代会”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科学发展,集思广益,讨论审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阶段创新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围绕学院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独立学院工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动员和团结全院教职员工以全局的观念、创新的意识、奉献的精神、踏实的作风,为把我院建设成高水平民办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题

(一) 听取和讨论《关于学院第二阶段创新发展规划的报告》(暂定名);

(二)审议并通过《学院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学院“双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 审议并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学院成立“双代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喻世友

副组长:唐  燕  罗永明

成  员:朱文山  扶  涛  刘  媛

秘书长:刘  媛(兼)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小组:

    秘书组:刘  媛  严五胤  慕云婷

    宣传组:李兴强  李  颖  袁  志

    提案组:孙  立  陈利斌  周秀梅

    会务组:史  裔  练淑仪  高  丽

四、日程安排

学院“双代会”拟定于2016年7月上旬召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6月12日,召开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双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布置“双代会”筹备工作和“双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二)6月20-22日,学院工会与人事组织部将分别召开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三)6月26日前, 请各“双代会”代表团联络员统计参会人员(正式代表请假需附请假条)及落实代表团讨论的时间和地点,并将会议回执交回院工会。

(四)7月11日(暂定),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双代会”全体代表会议。具体会议议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7月12-13日,请各代表团自定一个单位时间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并于 7月15日前,将讨论的会议记录本交校工会,并将会议纪要(电子版)发给工会办公室慕云婷,邮箱:zdnfgh@163.com,电话:61787103。

五、几点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日程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双代会”代表参加会议,确保代表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大会。

(二)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大会文件和报告,认真参加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各抒己见,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撰写代表提案是每位教代会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各代表团要组织发动代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积极撰写提案。

提案的内容必须是在学院权限和教代会职权内可以受理的事项,如教学、科研、后勤服务,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权益,改善教职工工作或生活条件、和谐校园建设等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事项。

提案按一事一案提出,并需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二名正式代表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或措施等三部份。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名单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慕云婷,邮箱:zdnfgh@163.com,电话:6178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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