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20-03-01 18:30:05      

中大南方防组2020〕4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员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现将我校有关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含后勤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目标

全体教职员工通过培训,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掌握新冠肺炎日常防控操作技能,掌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措施等四项基本内容(课程表详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

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登陆广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校防控新冠肺炎专题培训》(https://gdmxms.yunke.com/site.main.channelIndex/1001483)在线或下载学习,同时结合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专题开展培训学习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培训全覆盖。各二级单位防控工作小组要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培训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后勤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各单位每一名教职员工参加培训、全员知晓,做到培训全覆盖。各单位应于3月8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2.层层落实,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及二级单位教职员工要主动学习、全程参与,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组及个人防控专业技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工作,并于3月8日前及时有关培训情况报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954063170@qq.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

和技能培训课程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日          

 

(联系人:徐琴,联系电话:15913198595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表

 

序号

类别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1

主体课程

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策略

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在校工作人员

相关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校园防控知识

3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要求

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5

岗位课程

学校晨检及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校医、从事清洁卫生消毒的人员

6

学校日常防控操作规范(戴口罩、洗手、各场所消毒)

7

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防控工作指引

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

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校防控核心知识示范课(分小学版和中学版)

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校医

9

疫情大环境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建设及干预要点

学校分管领导、心理健康教师、校医、后勤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科任教师

 


上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