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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项目——我校召开国家标准委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启动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5 21:15:00      

7月4日下午,为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发布《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学校召开国家标准委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启动会,学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龚鸣副校长、黄南松副校长,项目建设办公室成员,学校各行政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项目建设办公室秘书陈晨俣老师主持。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龚鸣副校长项目动员讲话

会上,龚鸣副校长传达了广东省民政厅文件精神以及喻世友校长“做一流项目,出一流成果”的工作要求,说明了项目要解决的问题,介绍了项目背景、意义、目标、文化、组织、任务、要求、措施并做了全面动员。强调标准化建设是学校及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证,我校试点项目的实施要以全校各单位高质量标准建设为基础及示范,总结形成相关标准规范,各单位要积极学习相关标准并主动参与项目工作,共建全校标准化体系,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优质完成项目任务。她指出标准与师生工作、学习与生活密切相关,号召广大师生增强标准意识,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不断践行并广泛传播。黄南松副校长讲话强调了项目重要性,指出本项目建设对进一步加强全校制度及标准体系建设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希望学校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认真落实项目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流程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建设,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促进学校发展,争取为社会组织多做贡献。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黄南松副校长讲话

6月20日,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单位《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部署,促进我省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标准化试点项目,广东省民政厅发布《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1家试点机构,按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和《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两项地方标准,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治理、运作和人才培养试点,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社会组织;组织推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体系有效运行,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我校是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试点单位中唯一的高等院校。在民政厅试点方案中,我校共负责牵头3个项目、参与9个项目试点。我校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分体系中,负责牵头《民办学校能力建设规范(非营利性)》项目,参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社会组织风险管理规范》;在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分体系中,负责牵头《民办学校服务规范(非营利性)》项目;在社会组织人才培训标准分体系中,我校负责牵头《基金会人才培养规范》项目,参与《社会团体人才培养规范》《社会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范》《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规范》《新职业、新业态人才培养规范》;在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中,我校参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项目。

项目启动会现场

广东省民政厅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分表”相关内容,构建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体系,包括体系框架、标准明细表、编制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推动标准的实施与评价、做好试点验收相关工作。试点工作分6阶段推进,包括:试点工作筹备阶段(2023年4月—5月),标准编写阶段(2023年5月—8月),标准实施阶段(2023年9月—12月),试点工作评价与改进阶段(2024年1月—4月),试点工作成效总结阶段(2024年5—6月),试点工作收尾阶段(2024年7月—8月)。广东省民政厅试点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将标准化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实施高效的工作局面;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会同相关部门支持社会组织加强团体标准建设,助力法制社会建设,推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年报、评估和评优评先;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指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省社会组织标准化意识。

与会人员合影

我校作为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单位,不仅负责民办学校相关标准编制工作,同时也负责并参与多项社会组织标准编制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成立全校性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整体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由喻世友校长、李建超书记担任项目顾问,龚鸣副校长、黄静波副校长、黄南松副校长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其他校领导全部作为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邀请肖滨教授、陈天祥教授、孙立教授等多位校内外专家任项目专家组成员。项目由公共管理学院组织实施,设立项目建设办公室,落实项目实施具体工作,由龚鸣副校长、陈天祥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项目还特别设立学生项目团队,由汪必庆、吴家艳、卢泳琪等担任负责人,组织同学们积极参与项目工作。

学校将以试点工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契机,认真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和《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两项标准,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试点项目中。学校牵头的《民办学校能力建设规范(非营利性)》项目、《民办学校服务规范(非营利性)》项目、《基金会人才培养规范》项目等将按需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协同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相关组织共同开展研究与实践,不断强化学校能力建设,提升整体标准化建设水平,将学校打造为优秀的团体标准社会组织,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标项目办公室(文稿:汪必庆 摄影吴家艳)  编审:学校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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