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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6-07 13:50:08      

各“双代会”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拟定于2016年7月上旬召开。为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6年6月10日-6月26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双代会”提案是“双代会”代表就学院改革发展、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生活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双代会”提案是“双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符合规范的,经提案工作小组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以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草案)》规定:提案事关学院当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学院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双代会”规定的职权、学校管理权范围及仅为个别私人问题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四)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的提案表上填写,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表见附件,复印件有效。提案表亦可在学院工会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 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 提案由“双代会”代表提出。“双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三、提案的组织和宣传

(一) 双代会提案是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双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认真做好提案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由各代表团负责召集本单位代表开会讲解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要求。

(二) 各代表团应广泛征集本代表团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动员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集思广益,力求以高质量的提案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原则上每个代表团至少要提出一项提案。

(三) 为鼓励代表关心学院改革发展,积极撰写提案,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本次提案工作将根据各代表团提交的提案数量和质量,由提案组初选,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审定,评选“优秀提案奖”、“优秀组织奖”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若干名,并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四) 各代表的提案交所属代表团汇总,再由代表团于6月27日前送“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处,电子版发送至 clb@zdnfjy.com 。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双代会”提案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工会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陈利斌,电话:61787840、1357038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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